近日,省政府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明确全省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14.80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幅员面积的30.45%,涵盖了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功能极重要区,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极敏感区等各类保护地。其中,我市共有16.51%面积被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全面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绿色发展的必要手段,对于优化开发国土空间、科学布局主体功能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具有重大意义。
据了解,我省生态保护红线的空间布局为“四轴九核”,大巴山为“四轴”之首,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为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四个重点区域之一,大巴山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为全省生态保护红线13个区块之一。
具体来说,我市巴州区、通江县、南江县和平昌县四区县被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其中,巴州区2.10平方公里、南江县46.96平方公里和平昌县72.53平方公里被划入盆中城市饮用水源—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通江县1029.66平方公里、南江县918.63平方公里和平昌县79.57平方公里被划入大巴山生物多样性—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红线总面积占我市幅员面积的16.51%。
据介绍,大巴山生物多样性—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3635.51平方公里,涉及广元、达州和巴中三市,我市主要为南江、通江和平昌3县,代表性的物种有巴山水青冈、红豆杉、大鲵、猕猴和林麝等。红线涉及我市米仓山、诺水河等主要国家、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大通江河岩原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也被列入其中。
值得关注的是,为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划得实、守得住,方案明确,对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造成生态破坏的部门、地方、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对推动生态保护红线工作不力的,区分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实行终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