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动绿色发展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发布日期:2018-06-26 09:02文章来源:环保厅浏览击量:

6月25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成都召开。当天,成都市、攀枝花市、宜宾市、广安市、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围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等,作了交流发言。      

推动环保工作上新台阶   

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7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较2013年增加103天,PM10、PM2.5浓度分别下降41.3%、42.3%。   

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城市发展战略谋划重点,制定出台《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成立市环保督察办,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目标考核,提高生态环保考核指标权重。   

大力实施“东进、南拓、西控、北改、中优”战略,建设以66个产业新城为核心的产业生态圈,推动产业功能布局与环境容量协调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开发、保护与治理,科学划定“三区三线”,构建“两山、两网、两环、六片”的生态本底。高标准建设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龙门山生态涵养区和天府绿道,努力打造全域公园体系。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的制度、产业和碳汇体系,2017年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达55.4%,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坚持铁腕治霾,大力实施成都“治霾十条”和大气污染防治“650”工程,2017年全面完成国家“大气十条”目标任务。坚持重拳治水,大力实施成都“治水十条”和水污染防治“626”工程,全面推行河长制,强力整治黑臭水体,切实加强岷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2017年全面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要求。   

强化法治监管,出台《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12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加强资源交易,全面完成环保税费改革,落实差别电价和水价,完成企业环境信用评价1257家。推行共治共建,设立乡镇(街道)环保机构,建立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成为全国副省级城市中首个将环保监督网格管理延伸到基层一线的城市。   

推进长江上游生态保护   

宜宾市委、宜宾市人民政府   

宜宾作为万里长江第一城,首先必须是生态第一城。   

成功创建为中国杰出绿色生态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园林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在全省第一个实现中心城区和所有县城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宜宾已入选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把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作为长江大保护的行动自觉。主要思路是,综合实施大规模绿化、长江生态综合治理。“十三五”期间,计划新增绿化造林面积150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已达49.24%。2014年底,宜宾开始实施总投资近100亿元、长达190余公里的长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目前已建成52公里生态廊道。明年底前,完成境内长江、金沙江、岷江三江六岸全域生态综合治理。   

把开展“全域污染治理”作为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抓手。实施河长制,强化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理基础设施配套。仅去年就关闭土法造纸作坊1944个,并在全市范围禁止河道采砂和网箱养鱼,主要江河水质达标率100%。去年,市级财政投入20余亿元,新建两个日处理能力30万吨的饮用水厂,对城市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推动城区彻底实现雨污分流。建成宜宾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生活垃圾达1200余吨,投资50亿元的宜宾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项目落地。   

把实施“双轮驱动”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发展新兴产业和竹产业。2013年以来,先后投入60余亿元,对传统工业企业实施退城入园,淘汰高污染高耗能企业72户。过去两年,140多家智能终端、轨道交通、汽车等高端成长型企业落户宜宾。预计到2020年,全市竹林面积将达到350万亩,实现产值300亿元。   

“四个重大”推动绿色发展   

省发展和改革委   

突出“四个重大”,初步形成全省“一盘棋”绿色发展规划体系。   

四川主要从规划、制度体系、新旧动能转换和能源结构四个方面,推动绿色发展。   

重大规划科学引领,不断优化发展布局。在“十三五”规划中明确10项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颁布实施《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分类指导编制五大经济区“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长江经济带发展专项规划等。   

重大政策协同发力,加快构建制度体系。5年来,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建设基金115亿元以上,用于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取消58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和生态脆弱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GDP考核,制定出台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将符合环保要求作为省重点项目准入前置条件,停止核准5万千瓦以下小水电。全省2/3以上面积、51%人口的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先试,95%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55%的自然湿地划入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保护区。   

重大改革激发活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坚持传统产业改造与新兴产业培育并举,连续3年实施“项目年”活动,累计完成产业投资超2万亿元。分两批在全省范围推广42条全面创新改革经验成果,科技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节能环保装备产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   

重大工程夯基蓄势,持续改善能源结构。实施“电能替代、清洁替代”工程,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全省水电装机达7589万千瓦,居全国第1,全省页岩气年产量超30亿立方米、居全国第2。率先实施电能替代电价支持政策,去年电能替代电量达60亿千瓦时,全省清洁能源消费占比达47.6%,比全国高26.8个百分点。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省环境保护厅   

推出一系列措施办法,解决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完成国家考核目标任务,全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环境保护厅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推出一系列措施办法。   

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推动出台了14个改革文件和40余部地方法规、规章、规划,在全国率先开展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稳步推进环境保护垂管体制改革等6大专项改革。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成都平原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全省环保“一号工程”,带动川南、川东北大气污染防治整体推进,以“优秀”成绩通过国家“大气十条”考核。把沱岷江作为水环境整治的重中之重,着力抓饮水、保好水、治污水、灭臭水,啃硬骨头、打歼灭战。   

强力推进环保督察。在全国率先实现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主动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精心制定总体整改方案,精准整改督察发现问题,经常开展明察暗访、约谈通报、媒体曝光,倒逼压实责任,推动整改到位。目前中央环保督察89项整改任务已完成5项,其余均按期量进度有序推进;省级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率达93%。   

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强化网格化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运用在线监控、蛙鸣系统等智能化手段,开展“利剑斩污”等专项行动,2017年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万件。建立健全监测与执法联席会议会商、分级分类响应、快速处置应对的“测管协同”工作机制。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吹响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冲锋号角。全省环保系统将以此为新起点,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主力军作用,推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把美丽中国四川篇章的宏伟蓝图转化为路线图和施工图。   

做好“钒钛阳光”两篇文章   

攀枝花市委、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主任、双组长的环境保护委员会、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2004年,攀枝花被列为“全国十大污染城市”,如今创建成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主要做法是做好“钒钛阳光”两篇文章,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生态修复治理。   

围绕建设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强力推进矿业、钢铁等传统产业清洁化生产,着力发展钒钛、新能源、新材料等支柱产业。2013年以来,否决有重大环境隐患项目13个,关停煤炭、钢铁企业65家,分别淘汰钢铁和煤炭产能51.8万吨、548万吨,钢铁占规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下降近五个百分点。培育康养产业,创建中国阳光康养产业发展示范区,创办国内首家康养学院,入围首批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城市、首批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去年实现旅游总收入279.31亿元,第三产业占比达31.5%。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2013年以来,投入近4亿元建成危险废物处置中心1个、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1个、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5家。加快推进观音岩引水工程、楚攀天然气管道工程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采用BOO模式攻克攀钢烧结机脱硫重大难题。去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98.4%,地表水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连续四年保持100%。   

实施生态修复治理,入围全国首批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开展大规模绿化行动,推进金沙江干热河谷区生态恢复综合治理。2013年以来,实现土地植被恢复和绿化1.66万公顷,3家大型露天铁矿山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   

让群众喝上安全干净水   

广安市委、广安市人民政府   

实施“巡察+督查+监察”三位一体的综合督察,让依法、依纪、依规治理水污染成为常态。   

广安市在全省率先全域实施“洁净水”行动,探索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上下联动、全域覆盖”治水模式,推动全市国控、省控断面和城市饮用水水质全部达标。   

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限,出台《广安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等,为水环境治理提供坚强法制保障。结合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建立完善督查考核体系,实施“巡察+督查+监察”三位一体的综合督察。   

创新治水模式,破解资金难题。按照市场法则,对需建设的146座城区、园区、中心乡镇污水处理厂站进行打捆,采取PPP模式,引进中国水环境集团投资30亿元统建统管,启动建设阶段“零投入”。对未纳入PPP项目的镇村,采用财政支持、村组自筹等方式,建设有动力、微动力污水处理站150座,761个幸福美丽新村均建有无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围绕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构建河长+警长+网格长体系,设立河长3445名,警长1586名,明确乡镇长为“网格长”,将江河湖塘库堰全部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建立1个“一河一策”、1个“一河一档”、4张工作清单、N个项目支撑的“1+1+4+N”河湖管护模式,完善河长巡察、明察暗访、联合执法、责任追究等十余项制度,实现水环境治理长效化制度化。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饮水安全。把饮用水源保护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实现饮用水从源头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全市新建集中供水工程306处、分散工程5998处,113个乡镇、804个村、54.61万人的饮水问题得到解决,群众喝上了安全干净水。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省财政厅   

过去五年,各级财政累计投入生态环保资金2058亿元,较好支持了生态环保工作开展。   

近年来,财政厅不断完善制度办法,丰富政策举措,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一方面,对生态保护重点地区实行生态补偿,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一是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过去五年累计下达资金126亿元,支持相关市县加强生态保护补偿。二是建立健全省对市(州)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激励约束机制,目前每年安排激励资金2.7亿元。三是针对生态脆弱地区和薄弱环节,支持实施川西北防沙治沙、川西高原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项目,今年预计投入补助资金40亿元以上。   

另一方面,对森林、草原、湿地、耕地等自然领域实行生态补偿,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一是每年下达资金24亿元,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二是从2015年起,在全国率先开展以退牧还湿补偿和湿地管护补助为主的省级湿地生态补偿试点。三是实施生态护林员政策,2016年以来已安排资金3.7亿元,选聘超过7万人次贫困人口为生态护林员。四是每年下达资金60多亿元,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五是筹集资金10多亿元,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对自然生态资源实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从今年起,与云南、贵州两省共同在赤水河流域探索建立长江经济带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形成共抓流域大保护格局。在全国率先建立省内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对岷江、沱江、嘉陵江流域上下游地区实行横向生态补偿。   

下一步,财政厅将坚定不移促进生态环保与公共财政良性互动、相融互促,为加快建设美丽四川贡献财政力量!   

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推广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处理。   

经过多年努力,全省城市建成区100个黑臭水体已整治竣工76个。去年全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88.9%、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4.6%,主要有五大做法。

坚持问题导向,锁定目标。先后出台全省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预计到2022年,全省约4.5万个行政村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坚持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与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与河长制工作、与水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以推进县城、乡镇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沱江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综合治理黑臭水体,在省内多个城市探索水环境的系统治理办法。   

创新模式,引进社会资本。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大力推广“全域统筹规划、市州统一打包、投建运营一体、收集处理一体、政府购买服务”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整体打包PPP新模式。全省217个污水垃圾项目进入省PPP项目库,已落地31个,完成投资314亿元。

锁定难点,强化技术指导。针对甘孜州、凉山州和阿坝州高寒地区冬季污水处理厂运营问题,开展山地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课题攻关,推动前述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能运行、运行能达标”。   

逗硬检查,压实责任。建立“三年推进方案”工作月报制度、黑臭水体整治周报制度。去年起,联合省级相关部门,对“三年推进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中央环保督察发现住建系统问题的整改情况、黑臭水体整治情况进行了30余次专项检查指导,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政府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