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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关于巴中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首轮体检结论及递补体检暨委托首批考察对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01 15:51文章来源:巴中市委组织部浏览击量:

根据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公告》(以下简称《补录公告》)和巴中市委组织部《关于巴中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补录体检公告》)等要求,2024年7月23日、25日、29日,市委组织部在具有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了首轮体检、补充体检、进一步检查,应检41人,实际参检39人(2人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行放弃体检,体检结论视为不合格)。根据体检结论报告,经研究,决定组织首批考察政审。现将体检情况和考察政审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情况

2024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体检对象,可在巴中党建网“成绩查询”专栏点对点查询体检结论。

二、递补体检对象

按《补录公告》的规定“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等情况形成的补充录用计划缺额,招录机关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补录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补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予以递补。进入递补体检人员以电话形式告知。

三、递补体检安排

请列入递补体检1名报考对象,务于2024年8月5日(星期一)上午08:2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四川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信息表和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1张到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西段185号巴中市政广场南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处)集中,办理相关手续后,前往承检医院体检。集中前请体检对象按600元准备体检费用,于填写体检表时向承检医院缴纳。补充检查和复查费用据实另计。

体检注意事项参照《补录体检公告》中相关内容。递补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最终结论视为不合格。

因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不合格考生,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首批考察政审对象的考察安排

(一)考察安排

首轮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首批考察环节,由市委组织部委托或安排考录职位所在主管部门或县(区)委组织部组织考察政审工作(详见附件1)。

(二)考察实施

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体检合格人员,考察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

报考“四级联考”、司法行政系统、法院系统职位的体检合格人员,考察严格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录用考察。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1.考察人员。考察应当成立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各地各部门要选派政治坚定、公道正派、作风过硬、责任心强,熟悉公务员招录政策,并具有一定考察工作经验的在编在职干部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前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职责、操作程序,强调纪律要求。考察人员与考察对象有公务员法所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2.考察内容。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考察方式。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可通过商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对考察对象个人基本信息、违法犯罪情况等进行网上核查,商请省大数据中心(省信用中心)对考察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等相关数据进行查询,到考察对象曾经工作或学习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4.考察结论。完成考察工作后,综合分析考察情况,撰写考察材料,并提出考察结论和录用建议意见。考察材料要根据考察对象当前表现和一贯表现,全面、准确、客观地作出评价,考察意见要意思清楚、观点鲜明。

请首轮考察对象按考试类别及时下载《巴中市公务员录用考察表(样表)》(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表(样表)》(附件3),于2024年8月5日前按该表所附“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后寄(传)至负责考察的部门(单位),并等待组织现场考察。

考察工作原则上应于2024年8月16日前结束。

承担我市法院系统考察的主管部门按要求将考察情况和材料书面报送省法院,承担我市“四级联考”、公安系统、司法行政系统考察的主管部门按要求将考察情况和材料书面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受委托承担考察任务的部门(单位)在考察中遇到的相关事宜,请与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0827-5266060,联系人:聂先生。

附件:1.巴中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委托首批考察安排表

      2.巴中市公务员录用考察表(样表)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表(样表)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