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廷发主持召开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勇、张光宇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志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静江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免去温青山同志的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刘丽同志的平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委员、检察员职务,会议决定接受王维东同志辞去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补选徐勇为巴中市第五届人大代表的议案,会议补选徐勇为巴中市第五届人大代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徐勇同志的补选结果报告巴中市人大常委会确认。
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机关各委室中心正副主任,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