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干部工作 > 监督管理

平昌颁布“七条禁令”
吹响干部作风整顿“冲锋号”

发布日期:2022-03-31 09:47文章来源:巴中日报浏览击量:

今年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10周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切实转变党员干部作风,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3月24日,平昌县开展“去三化、促三实、强三力”革弊树新干部作风大整顿,制定出台《平昌县革弊树新干部作风大整顿七条禁令》。
  “当前,平昌发展步入转型期、窗口期、突破期和关键期,面对‘十四五”新起点、新征程,我们更加需要优良的作风保障,更加需要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平昌县委书记李余良在作风整顿动员部署会上表示,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是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的具体实践,也是贯彻省、市作风建设部署要求的现实需要,更是破解平昌发展瓶颈的必然要求。
  记者了解到,作风大整顿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将在全县持续开展6个月,分为动员部署、学习自查、集中整治、全面总结、巩固提升五个阶段。整顿内容主要以“七条禁令”为抓手,把“去三化、促三实、强三力”落实到最基本的要求、最基本的细节、最基本的小事。一要深挖“病灶”“去三化”,即强力去除措施虚化、作风浮化、效果表面化;二要摒弃“套路”“促三实”,即强力促进思想求实、干事务实、做人踏实;三要聚焦“软肋”“强三力”,即增强执行力、增强创新力、增强凝聚力。
  截至目前,全县共30余个单位召开动员会,开启了作风大整顿活动,掀起了一股学习“七条禁令”的热潮。“‘七条禁令’看似给我们戴上了‘紧箍咒’,但实际上体现了组织对我们浓浓的爱意,因为严管才是厚爱……”谈起“七条禁令”,平昌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干部胡世志如是说。为确保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开展取得实效,平昌县纪委监委成立了24个督查小组,分层分级对作风整顿活动开展专项督查,全程跟踪问效,对落实不力、整改不力等单位或个人,从严问责,从严查处。
  ■链接 "七条禁令"禁些啥?
  1、严禁阳奉阴违,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2、严禁妄议非议,传播消极因素,涣散干部斗志,影响干事创业热情;
  3、严禁盲目决策,乱铺摊子,新官不理旧账,致使问题久拖不决、矛盾叠加激化;
  4、严禁目无组织,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斩而不奏”;
  5、严禁违规用权、吃拿卡要,损害群众利益,增加企业负担,破坏营商环境;
  6、严禁不求上进,上班期间不在状态,工作效率低下,遇事避难、避责,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
  7、严禁贪图享乐、情趣低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损害党员干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