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巴中市扶贫攻坚驻村
“第一书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巴市组办〔2015〕144号
各县(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巴中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一、加强学习宣传
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印发资料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办法》,做到“第一书记”人手一份,确保“第一书记”对自己的职责任务、目标要求、工作纪律等了然于胸。巴中日报、市、县(区)电视台等要开设专栏,对《办法》进行深度解读,扩大《办法》的知晓面和影响力。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树立和宣传一批贯彻落实《办法》的先进典型,激励“第一书记”一心为民、干在实处。
二、认真贯彻落实
9月底前,以县(区)为单位,结合扶贫攻坚五年规划和年度减贫计划,结合“第一书记”职责任务和年度工作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第一书记”工作日志制度和考勤制度、查岗制度,建立“第一书记”履职责任清单,一人一册建立“第一书记”工作档案。精心制作培训菜单,认真开展“第一书记”上岗培训、年度轮训和日常工作指导。“第一书记”上岗培训应于10月底前完成。
三、严格督查问效
坚持周记录、月评价、年度考核,逗硬开展“第一书记”履职情况监督检查。每月5日前,各县(区)要将上月督查情况汇总上报市委组织部。严格执行“第一书记”召回制度,对不胜任、不称职的,及时召回、调整和处理,召回决定装入个人档案,并对选派单位党组(党委)进行通报批评,对选派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