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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市组通〔2015〕53号 关于明确市级部门(单位)新一轮驻村工作队队长 和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15 16:44文章来源:市委组织部浏览击量: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中共巴中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巴中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关于明确市级部门(单位)新一轮驻村工作队队长

和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通知

 

巴市组通〔201553

 

各县(区)党委,市级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巴中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按照《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新一轮“挂包驻帮”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巴委办201534号)文件要求,根据市级各部门(单位)报送情况,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 各市级部门(单位)要按照巴市组办201574号文件要求组建新一轮“挂包驻帮”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队队长保证60%时间驻村,第一书记要将临时党组织关系转接到帮扶村,与原工作部门(单位)工作脱产用100%时间驻村,真正下沉到帮扶贫困村,做到食宿、精力、工作实效在村,坚决杜绝在原单位与帮扶村“两头跑”现象。本轮驻村时间20156月至2020年底。如无特殊情况,2020年前只能轮换一次。

2. 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及驻村干部由县()党委、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驻村期间,保留其在原单位的各项待遇、保留编制、职务和职数,不得影响其正常职级晋升、调资和职称评定。各级党委(党组)和帮扶部门(单位)要强化帮扶措施,关心支持驻村工作,确保干部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驻村任职期间的工作和生活补助按《巴中市深化“挂包帮”精准扶贫工作驻村干部管理办法》(巴市组通201452)执行。

3. 各县(区)委组织部要统筹做好本辖区挂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任职及驻村工作队成员选派等工作;直工委牵头做好协调指导与日常监管;扶贫移民部门加强驻村业务培训与工作督查;目标管理部门加强驻村工作实绩的督查考核。

 

附件:巴中市市级部门(单位)新一轮驻村工作队队长和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名单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中共巴中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巴中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5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