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先导,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体系、提出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在这些顶层设计指引下,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全面展开并不断向纵深推进,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突破。
党中央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从保护到修复,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着力补齐生态短板。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全面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通过采取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实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试点。加大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工程力度,全面停止新增围海填海,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等系列重要举措,森林、草原、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休养生息。全国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同时,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环境与气候治理,不断推进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