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人民努力增加生产、厉行节约的过程中,各地党政机关内部暴露出贪污、浪费现象和官僚主义问题。根据各地所反映的严重情况,1951年 12月1日,党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要求采取群众运动的方式,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彻底揭露一切贪污事件,开展“三反”斗争。该运动历时半年多,于1952年10月结束。这场斗争,是党在执政情况下保持共产党人和领导干部清廉、惩治腐败的初战,清除了干部队伍里的蛀虫,教育了干部的大多数,对抵制旧社会的恶习和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形成清正廉洁的党风政风和健康的社会风气,起了很大作用。
河北省人民法院组织的公审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大会现场
“三反”运动中发现,党政机关内部的贪污行为,往往是与不法商人勾结而来的。少数资本家以各种非法手段牟取超额利润,激起全民公愤。1952 年1月,中央决定在私营工商界开展一场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运动中,党和政府广泛发动群众进行说理斗争、揭露不法商人的违法事实。同时,又指示不能否认民族资产阶级积极的一面,其应有的政治、经济地位没有改变,注意维持经济生活的正常进行。该运动于1952年10月结束,有力打击了不法资本家严重的“五毒”行为,在工商业者中普遍进行了一次守法经营教育,推动了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工人监督制度和进行民主改革,为后来用和平方式逐步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作了重要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