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巴中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为进一步加大对各类引进人才的激励,广泛汇聚助推巴中建设发展的优秀人才,市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评选表扬一批优秀引进人才,现将推荐评选优秀引进人才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07年以来,全市统筹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含已调任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引进人才)。
二、评选名额
全市共评选表扬优秀引进人才20名。采取差额推荐评选的方式产生,其中各区县分别推荐候选人3名,市级相关部门和经开区在符合条件的人选中各推荐候选人1名。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3.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4. 博士生在巴中工作满1年,硕士生在巴中工作满2年,本科生在巴中工作满3年。
(二)其他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评:
1. 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围绕市委“六大突破”“六个推进”部署要求作出突出贡献;
2. 参与我市重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决策咨询、重大项目论证,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出重要方案、技术报告、施政建议,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3. 长期扎根基层或在艰苦行业工作,在助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一线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4.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在市内外有较大影响力;
5. 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在科研创新、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发明创造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推荐对象:
1. 因不担当、不作为被问责或受到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的;
2. 工作中因个人责任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3. 有不良社会影响的;
4. 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合格或称职以下等次的(试用期除外)。
四、推荐方式
根据属地管理和人事管理权限,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各区县(含巴中经济开发区,下同)、市级各部门归口推荐。
五、推荐程序
(一)申报(4月23日—4月28日)。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撰写个人主要事迹(不少于2000字),填写《全市优秀引进人才推荐和审批表》(附件1),向所在用人单位申报。
(二)初审(5月2日—5月4日)。用人单位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和比选,出具审核意见,按归口管理原则,报区县委组织部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区县委组织部推荐人选需一并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单位意见)。
(三)复审(5月7日—5月9日)。区县委组织部、市级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派驻纪检组出具复核意见,填写《全市优秀引进人才推荐对象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2)。推荐材料书面报市委人才办汇总。
(四)评审(5月10日—5月17日)。市委人才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人才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推荐人选条件、创新业绩等情况开展评审,并按规定分别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单位意见,形成评选建议人选名单。
(五)公示(5月下旬)。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议人选进行审核,确定拟表扬对象,并对拟表扬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审定(2018年5月下旬)。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委审定。
六、结果运用
市委对“全市优秀引进人才”予以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被表扬对象在干部选拔任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评选全市优秀高层次人才时一并纳入管理服务。
七、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抓紧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引进人才推荐、评审工作,真正把品行端正、务实担当、业绩突出、社会公认的优秀引进人才青年骨干推选出来。
(二)各地各部门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推荐评选工作及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增强社会各界的参与度和关注度,在全社会大兴爱才重才之风。
(三)推荐表及材料报送有关具体要求,请从巴中市委组织部网站(www.bzswzzb.gov.cn)“巴山优才”栏目下载。各级组织和个人要对推荐人选政治表现、贡献事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各地各部门推荐材料须于5月10日前报送市委人才办,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址:巴州区望王路西段185号11楼12号,市委组织部人才科;联系电话:5286056。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中共巴中市委人才办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