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中市市本级人才公寓租住管理暂行办法》(巴人才办发〔2018〕24号)规定,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市房产管理中心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人才办审批,现对人才公寓拟租住对象张燕、陈玉、王侦进行公示。
如对拟租住对象有情况反映,请于5个工作日内(7月28日至8月3日)通过信函、电话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市人才办或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827-12380、5286056,5267534(传真),举报网站:http://12380.bzswzzb.gov.cn/bzswzzb/。
巴中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