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人才公寓租住对象公示
根据《巴中市市本级人才公寓租住管理暂行办法》(巴人才办发〔2018〕24号)文件规定,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市住建局审核、市人才办审批,现对人才公寓拟租住对象李英杰、蒋红灯进行公示。
如对拟租住对象有情况反映,请于5个工作日内(8月5日至9日)通过信函、电话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市人才办或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827-12380、5286056,5267534(传真),举报网站:www.bzswzzb.gov.cn/12380/index.asp。
巴中市人才办
2019年8月2日
上一篇:市本级人才公寓租住对象公示[ 08-02 ]
下一篇:市本级人才公寓租住对象(市科协刘利)公示[ 08-15 ]